瀏覽次數:2593 上傳時間:2021-02-05 10:44
香港銀行公會跟隨港府決定BNO不能用作開戶有效證明文件
據香港《頭條日報》4日報道,香港銀行公會跟隨政府決定發出新指引,表示公會不接受銀行客戶以英國國民(海外)(BNO)護照,作為用于開立賬戶的有效旅行證件及身份證明文件。
公會回應稱不接受各認可機構的客戶以BNO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及身份證明文件,有關做法是按照政府在1月29日的聲明決定。
根據金管局指引,認可機構需要確認客戶的身份,方法是要求客戶出示香港身份證,或者其他國家地區的身份證、有效的旅行證件,或者由其他有關的可靠或獨立機構,例如任何政府發出的相關文件。
而香港銀行公會是根據《香港銀行公會條例》于1981年成立的法定團體,會員銀行包括眾多香港本地以及外資銀行。從1月31日起,中方就不再承認所謂的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而港府配合反制措施,在同日起BNO護照不能用于在香港出入境,也不會在香港獲承認為任何形式的身份證明。
4、未持有其他有效旅行證件的非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可向入境處申領簽證身份書,作國際旅行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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