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次數:1908 上傳時間:2021-01-21 15:43
二、報名資格審核
(一)報名結束后,普通高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公室(以下簡稱聯招辦)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核,包括身份審核、學歷審核及華僑考生的出入境記錄審核。持內地(祖國大陸)學歷的考生信息,由考生畢業中學所在地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進行學歷查驗。
三、考試
(一)考試科目
四、志愿填報
(一)6月中旬公布考試成績,6月下旬網上填報志愿。
五、錄取
(一)7月初組織錄取工作。錄取工作實施網上錄取,分為本科和預科兩個批次,按照“先本科、后預科”的順序,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
六、新生報到
考生憑錄取通知書按高校規定的時間及相關要求到校辦理報到等手續。學生入學注冊時,應繳納學費及其他費用,收費標準與內地(祖國大陸)同校同專業學生相同。新生入學后,根據高校安排進行身體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商轉其他專業。錄取就讀預科的學生經過一年學習后須參加錄取高校組織的考試,合格者方可進入本科階段學習。
七、違規處理
在聯招報名、考試等環節出現違規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確定的程序和規定處理。
八、其他
(一)考生可在報名系統查詢當年的考試成績和錄取情況,下載電子成績證書。可在“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臺地區招生信息網”(www.gatzs.com.cn)上查詢有關招生政策和招生辦法及高校信息。